徐希山:用制度管控医疗隐患
2015-08-16 14:10:08 浏览:2296次
医院不是消费场所,医生与患者的关系是一种托付关系。但目前在双方对健康、疾病信息固有不对称的基础上,患者的期望过高,对医生失去了信任,才造成了种种恶性伤医事件的发生。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共同利益,新泰孟氏医院医务部建立并实施医疗隐患报告制度,形成了主管医生--主治医师--科主任--医务部--业务院长的逐级报告及处置体系。
首先,医院将在诊疗活动中所存在的不稳定并且影响患者安全利益的因素界定为医疗隐患,并区分为5种具体情况,易于辨识。其次,将隐患预期对患者产生的损害影响程度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主管医生或主治医生、科主任、医务部协同处置方式。再次,对应正常上班时间、非正常上班时间出现紧急情况以及非紧急情况,将医疗隐患的报告程序具体化,同时,报告网络实行纸质与网络同步,可操作性与反应能力同步提升。
此外,医院建立的医疗隐患报告制度还包括了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在管理体系上,成立以业务院长为组长的医疗隐患报告处置小组,向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成立医务接待办公室,负责干预医疗隐患,处理医疗纠纷、医疗投诉等。院委会成员参加医院管理与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把医疗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隐患报告激励机制方面,对出现医疗隐患不报,导致医疗纠纷发生,经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讨论有过错的,依规处罚;对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瞒报或者不报的,进行诫勉谈话,从严处罚,勒令整改,并全院通报批评;对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的,减轻或免予处罚或对积极协助处理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实施医疗隐患报告制度以来,医院无重大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发生。
(作者系孟氏医院医务部主任、内科副主任医师)